金融界2024年4月29日音讯,东莞市鹏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采纳技能、办理办法,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,被东莞市应急办理局罚款15000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东莞市鹏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采纳技能、办理办法,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(一楼喷粉车间粉尘爆破风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(电箱、开关、电扇、部分灯管)不防爆)通过进行胪陈。
东莞市鹏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,构成了违背安全出产法的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。东莞市应急办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,决议给予东莞市鹏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元(1万5000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